今天看到了一個新聞標題

探鄭捷青少年 遭遺棄沒飯吃

想起了當初一個一樣的小孩~

那是在德德松山店,用了一位18歲的正職。那時正職只有18歲是很罕見的,畢竟還是應該在念書的年紀。一位悲觀的小朋友,小心翼翼的,精神不集中,看到主管就躲。

在心目中的分數大概是中等吧,及格邊緣。一點都不上進,對我而言不太能接受每天只是來混飯吃的員工,所以只要他不出錯,安安份份的,其實也就不太搭理他了。

只是他的悲觀太讓人印象深刻了,完全不是鼓勵或道理講得通的。而且一天到晚不是少錢,出車禍,生病.....問題好多。

(對我而言應該都是精神不集中所致 但是 嗯 難教 難教)

在德德要求一向很嚴僅,只是想來混飯吃的通常都待不久。果然,不到一年,要離職了。聽聞要離職前想見我一面。

(好難得 躲主管的人會想見我)

更奇怪的是,他想跟我要一樣屬於我的東西,什麼都好!!!???

(其實我也還蠻俗辣的 希望不會是想要作法之類的)

戰戰兢兢地去見面時(表面還是很會堆笑容的啦)

原來,早在他小的時候,父母就離異了,他被丟給媽媽,而媽嗎再婚了也生了一個小孩,而繼父當著面告訴他,希望他不要來破壞他們幸福美滿的家庭,希望可以不要再見到他,希望他不要和媽媽聯絡,希望他可以變成一個陌生人。

所以,他一個人想辦法養活自己,雖然有朋友,但是他好孤單,因為他想媽媽,他想要有家人。

聽說媽媽一家人在桃園的某處,他想搬過去那裏附近,或許有機會可以偷偷見上一面。

唉!

至於想跟我要一樣東西,是想要沾沾氣,想要一份祝福。

(我要哭了!我跟他說,我的人生並不像你看到的好像很順遂,我付出了比別人更多的努力,更多的辛苦,才有你看到的現在的我呀)

而他回答我說,他希望可以在比別人更努力更辛苦之後,有像我的一點點好就好了。

而我給了他一件很跳tone的東西,和一個很扯的故事。

******故事是這樣的...我在台南唸書時,有一陣子很瘋水晶類的耳環,因為每一種水晶都有不一樣的意義,而耳環可以隨時戴,又比手鍊戒指的便宜很多,所以努力地蒐集,每一種都買了一副。

後來我弟考上五專必須去外地念書,有一陣子他覺得很不安,特別跟我要了一副白水晶的耳環,(於是我開始懷疑我弟弟的性向)在他要了很多次,並且保證一定會還後,終於借他了。而在3個月後,他偷騎車,偷被撞,據他描述,在空中翻了好幾圈才掉到地上滾了好幾圈,抬頭看到別人的車全毀了,帶在頭上全罩的安全帽也全毀了,努力的爬起來後,衣服褲子全磨破了,他下意識的摸了摸口袋,就是那副耳環,然後全身好痛好痛,然後...沒受傷!!!!!!!!!!!!!!!!******

從此那副耳環被我們供在佛桌前。

就是這樣,我告訴他我並不相信有這麼扯,但是希望它真的可以帶給你好運。

 

(寫完我的第一篇故事後,覺得現在的我可以做得更好的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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